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