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 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 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 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 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 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 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 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 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 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 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 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 ”上然弘言。左 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 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