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 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 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 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 义者国必危。反 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 成,惠主不臣也。 寡人胡服,子独 弗服,逆主罪莫大 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 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 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 臣,臣以 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