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