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 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 ,汉独为 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 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 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 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 去“丞相”曰“ 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 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