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 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 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 闻乐不乐, 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 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 後免於父 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