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 。後母死,服丧三 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 争。於是天子 察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 左内史。弘 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 都尉汲黯请间,汲 黯先发之, 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 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 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 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 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