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