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 辩辞。既受业,问: 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 坏;三年不为 乐,乐必崩。 旧穀既没 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 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 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 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 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