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 罪至刖。既而 弥子之母病,人 闻,往夜 告之,弥 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 :“孝哉 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 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 念我!” 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 也,前见贤而 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 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 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不可 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 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