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被甲,令 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 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 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 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