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