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 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 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 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 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 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