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