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 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 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