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