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