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李斯以闾阎 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 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 明政以补主上之 缺,持爵禄之重 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 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 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 刑死,察其本, 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