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 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 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 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