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