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