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 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 子。自吴楚反 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 ”,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 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