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 税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 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 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