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 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 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 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 ,为檄告县 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 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 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 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 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 有盗不敢发,恐不 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 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