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 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 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 威,以法为机,求利 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 时,倍力为 巧诈,饰虚 功执空文以主上, 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 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 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 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 ,虚公家:此夫为 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贤才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