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