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 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 ,不立私以 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 道者家必乱, 臣用私义者国必危 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 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 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 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 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