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 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 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 以官为威 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 无异於操白刃劫 人者也。初试官时 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 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 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 ,以求便 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 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 ,虚公家:此夫 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 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