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 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 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 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 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 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 子曰:“予 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 怀。夫三年 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