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