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 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 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;事私利, 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 逆暴:譬 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 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 官不让贤陈功, 见伪增实 ,以无为有,以少为 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 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 用弦刃者也,欺 父母未有 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 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