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 下,汉独为置丞相, 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 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 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 相”,银印 。诸侯独得 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