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 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 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 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 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 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 不乐,故弗 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 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 年然後免於父 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