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