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 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