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铸 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 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钱 不得行,诸郡国所 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 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 计其费不能 相当,唯真工大奸 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