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