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 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 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 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 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 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 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