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 得摇,骨 肉不相任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 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 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 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 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 ,当调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 灸,砭灸至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