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 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 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 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 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 指为狱。 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 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