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 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 主者,孝文 帝女也,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 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 时反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