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 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 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 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 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 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 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