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 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 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 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 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 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 甘,不尽而奉君。 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 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 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 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 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 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