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 ,开陈其端,令 人主自择 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 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 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 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 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 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 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