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