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 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 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 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