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