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 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