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 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 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 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 为威,以法 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 劫人者也。 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 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 陈功,见伪 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 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 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 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