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 侯,入事秦,因以瑕 衅,以辅始皇 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 归,不务明政以补 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 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 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 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 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 召列矣。